正常类、实用类、特技和通勤飞机适航规定
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
第132 号
《正常类、实用类、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》已经2004年10月12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5 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局长:杨元元
二00 四年十月十二日
详细内容见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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